今天看到Google.cn的首页上有一个备案地址,"京 ICP证050124号"。
可是,在信息产业部的备案网站上查询,该证号是属于赶集网的。那么有没有可能共享备案号呢?好像是不可以的。
我又极继续查询了google.cn有否备案,查询的结果是没有。
那么如果盗用备案号,或者无号经营,在中国大陆是违法的,那么简单的推论, Google.cn是非法网站,在中国应当取缔。首先一步,就是取消域名解析。那么网民们可以做的就是,上备案网站举报。
让Google.cn关闭,让Google.com继续吧。
PS.
顺手查了一下Google.com的备案情况,结果是被一个叫李慧的个人在辽宁备了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