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指

回到温哥华已经有两天了,也就是前天中午到的温哥华,据现在这个中午饭点的时间,差不多就是两天了。

看到这样蓝蓝的天空真的感到很快乐,就像今天早上在Willindon Ave.上开车,看着道旁的树木,青草,还有远处的雪山,安详而遐意的感觉。

我一直有这样一个毛病,就是经常咬手指上的皮,就是那种"肉切皮"(用上海话念)。当然只咬自己手指,别人的手觉得不卫生,也没有试过。经常是咬的血淋淋,还会肿起来,却总是咬得不亦乐乎。一般无所事事的时候,是不会去咬的,比如这次回上海,天天在外面玩,或者在家里,要不就是走亲访友,是想不到这件事的。通常只有在工作的时候,或者读书的时候才会不自觉的咬手指,而且是越专心的时候,咬的越起劲。

据说这也是有遗传的,至少在我父亲这边的亲戚中就有类似的例子。

这也是我太太经常讲我的地方,现在延伸到我家的两个闺女也常会提醒我。
根据Vivian的说法(我是记不清了),我曾经答应过她,结婚后就不会咬手指了,后来修改为有了孩子就不咬手指了,结果是有了两个孩子后,还在继续。

今天,伸出十个手指,几乎一个月没有咬过手指,看上去还好,这里给自己一点压力,希望不会再咬手指了。

没有坏习惯的人似乎是不会存在于世间的,而我只希望,这样的坏习惯越少越好。